1、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再投资时,根据所设立的企业类型,其性质有所不同。 若所投资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若投资设立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其性质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投资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原则上不作为外资企业,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再投资。
3、法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属于中国企业。这些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成立的,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 投资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公司,依法属于内资企业。
4、外资企业再投资属于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指的是境外资本直接投资的企业。 当外资企业在境内设立后,其新投资的资本被视为内资。 因此,外资企业再投资时,其投资性质转变为内资企业。 若有意设立新外资企业,建议直接从境外打款进行投资。
5、如果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该企业的性质被视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属于内资。当外商投资企业再对外投资时,按照内资公司处理。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性公司再对外投资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按外资办理。
若外商独资企业属于投资性公司,其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将被视为外资企业,并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并非投资性公司,而是一家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那么它所设立的公司将被视为内资企业。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具体认定标准如下:如果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则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企业的性质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且无需办理审批手续,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工商行政部门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会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字样。因此,这类企业不具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属于外资企业。
1、在双方都是再投资的情况下,即使合资对象是外资企业,只要其中一方为国内企业,整体上仍被视为内资企业。 如有疑问,欢迎私信咨询。
2、属于内资。当外商投资企业再对外投资时,按照内资公司处理。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性公司再对外投资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按外资办理。
3、如果再投资的企业所涉行业是外商投资所鼓励或允许的领域,那么该企业可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被视为内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法有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属于内资。
5、综上所述,再投资设立的企业若其经营范围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则为内资企业;若其经营范围属于限制类领域,且外资比例未达到25%,则为内资企业;若外资比例达到25%,则属于外资企业。
6、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原则上不作为外资企业,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再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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