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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2、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即犯罪对象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表现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性;危害的后果是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何为重大损失,立法并没有作出解释。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主要为商业秘密本身或其载体。书本、电子媒介、保密技术设备等可成为犯罪对象,但通过产品反向破解产品生产方法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必须与商业秘密相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必须具有新颖性。
4、***,是指通过秘密窃取商业秘密载体或者未经授权通过摄影、摄像、***、监听等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欺诈,是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陷于错误认识而交付商业秘密的行为。胁迫,是指通过对生命、健康、隐私、财产、声誉等方面的损害、威胁或要挟的方式,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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