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停车场所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作为多带带建造的停车场所,成本对象多带带核算,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提取折旧。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则,分期计算收入。
对于房地产企业出售无产权的车位,税法首先认定的是一种实质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只不过这种租赁方式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同,所以开发上海恒企会计商称为销售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说明:该文件明确说明了,停车场(库)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与有无产权没有关联。
房地产销售***车位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销售***车位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开发产品—***/车位。
房地产公司车位销售的时候,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车位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并确认对应的销项税额,其分录为,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车位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没有产权的车位,则不能直接销售,而应该按出让使用权来处理,也就是按租赁收入来处理。
既然不开具***,那也无从谈起是商业折扣了,可以这么做:按照合同:借:应收账款10 贷:收入 10 实际收八万的时候,把抵用券连同收据做在一起。借:现金 8 营业费用2 贷:应收账款 10 如果确认8万元的收入,那首先得改合同。合同与入账的收入不符(因为没有***),应该以合同为准。
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则,分期计算收入。(二)地下停车场所属于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并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已计入计税成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均应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收取当日确认收入。
对于房地产企业出售无产权的车位,税法首先认定的是一种实质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只不过这种租赁方式与土地使用年限相同,所以开发商称为销售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1、非营利性且产权归业主或赠与***、公用事业单位的,可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处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车位属于营利性或产权归属不明,通常需要单独核算成本,除企业自用可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外,其他按开发产品处理,不结转成本,待销售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2、同时,车位账面价值可以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依法提取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车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按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标准,按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3、以前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若以前年度抵扣增值税时适用的是17%或16%税率,现在转出时可按17%或16%税率执行。
地下车位成本,通常来说,只有地下一层的房地产项目,车位单纯的建筑成本约为每平米2000元,按照每一车位13平米来计算,车位成本约为6万元。有两层以上的地下室,每增加一层,车位成本相比仅有一层地下室的房地产,每平米大约增加1500-2000元,这主要是增加了建筑成本。
购买车位使用权费用根据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面积等算出来的,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会对价格产生影响,一些繁华地区或城市中心的车位使用权费用可能较高,而一些郊区或较为冷门的地区可能费用较低。车位的面积也是计算费用的重要因素。通常使用平方米来衡量车位的大小,并根据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费用。
购买停车位的总成本是15万+维护和维修费用,而租用停车位的总成本不到1万,只包括每月的300元租金。假设停车位的使用时间为10年,则购买的总成本将高达27万(15万购买成本+每月300元租金),租用的总成本只有6万(每月300元租金乘以120个月),租用停车位的成本只有购买的1/7左右。
虽然法律并没对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作出明细,但车位管理费一般在50~120元/月的标准比较正常。
车位总价:这是卖车位最主要的费用,它取决于车位的地理位置、大小、以及该地区的房地产行情等因素。一般来说,车位的售价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车位价格会有所差异。 交易税费:在买卖车位时,双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税费。这些税费可能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关于房地产企业建造车位核算,以及房地产公司地下车位成本核算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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